减少居民噪音投诉|香港建筑地盘智能噪音监测系统落地应用
发布时间:2026/10/15 浏览:51
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过《噪声控制条例》(Noise Control Ordinance, NCO)及其下属技术备忘录(Technical Memorandum, TM)管制建筑工程噪声。在受限&时段(工作日晚间 19:00–23:00 及夜间 23:00–07:00)进行的施工活动须向 EPD 申请建筑噪音许可证(Construction Noise Permit, CNP)。本方案依据 EPD《环境监测通用技术要求》附录D2 第 2 节及项目合同《施工噪声监测》专项条款(符合《BEAM Plus New Buildings》2.0版)编制,用于系统监测施工噪声对噪声敏感接收机(Noise Sensitive Receiver, NSR)的影响。
任何住宅、酒店、旅舍、临时住房、医院、医疗诊所、学校、教育机构、公共礼拜场所、图书馆、法院、演艺中心等均视为噪声敏感接收机;监测站数量不少于 5 个。若学校位于施工活动附近,应在学校考试期间于各校设立的监测点开展监测。
总体设计
感知层:一级声级计(含防风罩、三脚架)、气象传感器、高清网络摄像机、音频采集单元;
传输层:4G/5G 无线或有线光纤,实时回传噪声 Leq 数据与音视频;
平台层:数据采集服务器、NVR 视频存储服务器、一体式硬盘阵列、超标报警与证据包模块;
应用层:实时噪声地图、超标预警、月度报告、执法证据导出。
技术规格
依据 NCO 所发布技术备忘录(TM)的规定,噪声监测须使用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出版物 IEC 651:1979(Type 1)及 IEC 804:1985(Type 1)技术规范要求的声级计。Type 1(一级)声级计为精密级测量仪器,在现场工程噪声监测中具备最高测量准确度,满足香港法定噪声监测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