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好“防治法”打造“消声阀”
发布时间:2023/10/19 浏览:523
前不久,南京一处建筑工地的施工噪声对小区居民带来影响,在南京市雨花台生态环境局的协调下,施工单位与油坊社区签订了生态赔偿协议。10月1日,这起我省首例噪声污染生态赔偿生效执行。
“结庐在人境,而无车马喧。”美好生活,离不开“宁静”二字,自古以来,人们向往的生活就与声环境质量紧密相关。今天,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规则意识的提升,全社会对噪音防治的要求也在进一步提高,对安静的追求逐步成为共识。近日登上热搜的“高铁静音车厢”,正是人们渴望安静的佐证。
不过,与美好愿望相比,几乎每个人都遭遇过噪音困扰。正在午休,却被窗外工地的噪声吵醒;伏案工作,楼下嘈杂的广场舞音乐让人不胜其扰;走在路上,被机动车巨大的轰鸣声吓了一跳……近年来,在环保热线举报平台中,噪声投诉长期居高不下。然而噪声污染看不见摸不着,加上不同人对噪音的忍耐能力有别、噪音导致的损害难以量化等因素,长期以来,这类投诉的效果往往令人难言满意。有的居民投诉无果,干脆积极“自救”,但因为方式不当,沟通欠缺,有时候不仅没能把噪音降下来,反而引发矛盾激化,滋生新的烦恼。
降噪,仅靠居民自发调节是不够的。怎么界定噪音种类、开展社会共治,如何从源头防控、让侵权者担责,不仅是一个文明考题,更是一个严肃的法治课题。去年6月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正式实行,为保障公众健康、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、维护社会和谐提供了遵循。由此,噪音防治步入了快车道,执行噪声污染生态赔偿、高铁推出“静音车厢”,都有了法律依托。这也启示我们,防治噪音,需要以法律为基础,出台更多惩戒噪音的“标准程序”和预防噪音的“公共产品”,用具有典型意义的个案,引导更多企业和个人涵养起文明降噪的主动意识,推动社会的观念进步、人际的和谐相处。
用好“防治法”打造“消声阀”,要让相关法规深入人心、落地见效。当前,对交通噪音、工业噪音等的防治已有较为成熟的机制,而对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噪音,很多人仍然认识不足。实际上,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生活噪声领域的突出问题,法律已有定论,从邻里犬吠、广场音响,到商店喇叭、电梯杂音,凡超过限度造成噪音污染者,将被处以说服教育、责令改正、警告、罚款等不同责罚。有了法律依据,还需加强普法宣传,更为重要的是,公安、城管、物业等基层噪音治理的参与方,优化处置程序,杜绝矛盾的一再发生。
用好“防治法”打造“消声阀”,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,树立事先防范重于事后赔偿的治理思维。有的广场舞组织者为参与者配备蓝牙耳机,有的社区为家庭装修、孩子练琴划出时间范围,都是值得鼓励的防范举措。降噪如何起效,妙招可以参考,以法治促文明,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、涵养社会文明水位,宁静与和谐就能常伴身边。
交通噪声监测系统主要由噪声监测子站、鸣笛抓拍、通讯网络及监控管理云平台组成,主要监测参数包括噪声、车流量、人流量、违法鸣笛等。系统通过声呐(麦克风阵列)技术准确锁定任意的噪声源位置,并通过声纹识别技术提取喇叭声音特征,将环境干扰(如刹车声、鸟叫声、广场舞、人声、口哨声等)滤除,准确定位到实际的鸣笛车辆,从而对鸣笛的车辆进行视频抓拍和车牌识别,确定违法鸣笛车辆。
社会生活噪声监测系统是针对对商业活动、文化娱乐活动、体育运动中使用固定装置所产生的噪音、人群活动产生的噪音等各类不同场景的噪声监测系统。系统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,实现噪声24小时不间断监测与分析,掌握噪声污染情况,并可搭配LED高清显示屏、语音播报音柱等实现噪声数据实时显示、超标语音提醒等功能,为噪声污染防止监管提供强有力手段。